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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招教你避免“套路贷”

文章作者:长泰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文章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1日

“套路贷”是一种新型犯罪方式,违法人员通常打着小额贷款公司的旗号,以办理民间借贷为幌子,处心积虑地设计一整套陷阱,一旦有人上钩,套路就紧随其后,其最终目的就是为了非法占有被害人的财产。

八招避免遭遇“套路贷”

所谓“套路贷”,并不是一个新的法律上的罪名,而是一类、一系列犯罪行为的统称。其本质是以借贷为名,骗人钱财的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套路贷”是民间高利贷经过不断演变而成为这种不以获得被害人支付高额利息为目的,而以获得被害人财产为目的的犯罪行为。
       01不轻信所谓的无抵押贷款。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如有相关资金需求,一定要选择手续完备、证照齐全的正规公司,避免向一些“小贷”公司或者专门从事高利贷放贷的机构借款。
       02提高自身防范意识。

  实施“套路贷”骗局的不法分子一般对外多以“小额贷款公司”的名义招揽生意,但实质无金融资质。因此,在借款前,一定要注意多方核查对方经营资质等营业状况和涉诉情况。
       03不随意签订借款合同。

  签订合同之前应当仔细看清楚,要对容易引起纠纷的还款时间、支付方式、利息等条款仔细阅读。确保写的和说的要保持一致,借多少写多少,利息是多少写多少。凡是口头打包票却不肯写进合同的,要果断拒绝签订合同。

04落笔签字谨慎行事。

  如发现存在显失公正的格式化不平等条款,应拒绝签字。

05注意核对出借人的真实姓名。

  注意核实出借人要和银行账户一致,如指定他人代收款,一定要书面注明。  

       06借款时绝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来作担保。

  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比如借款时的通话录音、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催款电话录音、短信或者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


07但凡钱款往来,务必留存证据。

  还款时尽量选择有迹可循的转账方式,并注意留言标明资金用途,如采用现金方式还款,要注意让对方及时出具收条,切忌“空口无凭”。


08及时止损,果断报警。

  如不幸陷入“套路贷”骗局,要注意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要出于好面子等心理或在不法分子恐吓下一味地忍气吞声,甚至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下走上“不归路”。如遭遇不法分子的电话恐吓、深夜拍门等暴力催收,请第一时间报警,并注意保留双方往来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关键证据。进入法律程序后,请积极出庭应诉,还原事实真相,以便于法官秉公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