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文章作者:福安联社01文章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6日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 〔2022〕 1 号)、《福安农信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2 年修订版)》(安农信〔2022〕 281 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福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联社”) 2022 年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为加强专项债资金管理,联社根据授信管理办法,遵循理论授信额度和最大授信额度孰低原则,拟对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江农商行”)综合授信1亿元,用于债券投资,期限1年。授信金额占联社资本净额的 2.78%(截至 2021 年 11 月末,联社资本净额为 35.97 亿元),晋江农商行持有联社1.33% 的股金并向福安联社派驻一名监事,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授信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三)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代理收付款项;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四)法定代表人:史桐融
(五)注册地址:福建省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196号
(六)注册资本:176897.31万元人民币
(七)关联关系说明:晋江农商行持有本联社股金1千万股(持股比例1.33%)并向本联社派驻一名监事,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晋江农商行为联社的法人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为联社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价格进行,遵循国家规定及市场价格规则,不存在损害联社及联社社员利息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为1亿元,占联社上季末资本净额的2.78%(2021年11月末联社资本净额35.97亿元),本次授信后,对晋江农商行的授信月不超过联社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0%,对晋江农商行关联客户的累计授信余额不超过联社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5%,符合监管要求。
五、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决议、理事会决议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联社理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1年会议、第四届理事会2021年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六、独立理事发表意见情况
联社暂未聘任独立理事,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由联社主任担任,理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一致认为:同意晋江农商行准入,业务类别为债券投资,准入期限一年,按授信管理办法,遵循理论授信额度和最大授信额度孰低原则,同意对晋江农商行银行进行同业授信1亿元,用于债券投资,期限一年。
福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