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时信息披露报告
文章作者:长乐农商行01文章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6日
因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发生变动,依照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有关规定,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2024年7月15日,本行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韩华同志为本行行长的议案。
2024年8月8日,本行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韩华同志为本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2024年9月19日,本行收到《福建金融监管局关于韩华任职资格的批复》(闽金复〔2024〕209号),福建金融监管局已核准韩华同志本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2024年7月4日,本行召开第二届工会会员(职工)代表大会第十三次会议,选举韦陈林、陈小剑两位同志为本行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2024年7月15日,本行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选举韦陈林同志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长。
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