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福建闽侯民本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文章作者:福州农商行01文章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0日
为进一步整合经营资源,优化机构网点布局,为属地客户提供更为丰富的金融服务,经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农商银行”)及福建闽侯民本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侯民本村镇银行”)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福州农商银行以收购并新设分支机构的方式吸收合并闽侯民本村镇银行。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闽侯民本村镇银行将注销法人资格,新设为福州农商银行下属支行。
福州农商银行将依法依规办理吸收合并后续相关手续。本次吸收合并后,将于闽侯民本村镇银行原址改建为支行。闽侯民本村镇银行的全部资产、权利等归属福州农商银行,闽侯民本村镇银行的全部负债、责任、义务等由福州农商银行全部继承。闽侯民本村镇银行的存贷款客户届时可至福州农商银行分支机构继续办理相关业务。福州农商银行的名称、经营范围不因本次吸收合并而改变。
为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福州农商银行、闽侯民本村镇银行的债权人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债务清偿或者提供相应担保;未提出要求的,不影响其合法享有的债权的有效性。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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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闽侯民本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