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农商银行关于新增重大关联授信的报告
文章作者:福州农商行01文章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0日
2025年2月21日,经我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查,2月26日经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福州农商银行向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授信1亿元的议案(草案)》。现将关联交易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借款人(关联方)基本情况
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企业从事城市公交国有资产运营和管理、公共汽车客运、出租车客运及相关产业经营。现本部共有12个职能部室,下辖7个全资子公司(马尾惠民公司、闽侯惠民公司、出租汽车公司、旅游汽车公司、驾驶员培训公司、三山供应链公司、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1个营运辅助分公司(维修中心),1个控股公司(康驰新巴士有限公司),4个辅助中心(物业后勤保卫中心、智能调度指挥中心、信息中心、能源供应中心),14个直属营运车队。现有公交车3700余辆,职工总数近8000人,公交线路260余条。
二、关联关系
借款企业隶属于福州左海控股集团,系其全资一级公司,但因全资原股东为福州古厝集团有限公司系我行关联方,福州古厝集团有限公司为福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母公司,福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为我行主要股东,同时股权变更时间未满12个月(2024年11月发生股权变更),故我行将本笔贷款纳入为重大关联交易管理。
三、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情况
我行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经研究讨论,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福州农商银行向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授信1亿元的议案(草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该项关联交易是公司作为银行的正常经营行为,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进行,不存在优于对非关联同类交易的条件,不存在违反公允性及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次表决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公司已在董事会临时会议召开前五日将表决事项及相关背景资料送达全体董事,关联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提交董事会批准,内部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同意通过该议案。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我行于2025年2月26日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和穿透原则,董事陈智力与议案所涉授信主体存在关联关系,故回避表决。最终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向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授信1亿元的议案(草案)》。
六、授信情况
我行给予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市场营销事业部续授信10000万元,期限3年,担保方式为保证,由福州左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用信方面,单笔用信期限不超过12个月,首年用信年利率执行3.1%,还款方式按月结息,到期还本,用信应逐笔上报审批。
特此报告。
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