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4年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报告
文章作者:华安联社01文章发布时间:2025年04月08日
为进一步完善辖内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积极履行金融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规范华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本联社”)各营业网点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行为,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本联社定期对日常客户投诉问题进行统计分析、认真总结,有效提高整体服务水平。现将本联社 2024年度投诉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投诉处理机制建设情况
(一)健全投诉处理工作机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指引,结合本联社实际,修订了《华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消费投诉处理工作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版)》,对投诉处理职责分工、处理流程、处理时限等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形成规范化、制度化、流程化的投诉管理机制,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制度依据。
(二)压实投诉处理主体责任
本联社认真贯彻落实消保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投诉处理流程,对于客户的投诉实行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解决、第一时间反馈,重视并加强投诉处理的时效性及质量。积极“为民办实事”,用心用情用力解决消费者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提升消费者金融服务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三)畅通消费投诉渠道
本联社已在官方网站、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布福建农信客户服务热线96336、本联社投诉电话、福建省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热线968133等投诉渠道信息和处理流程,设置意见簿、意见箱,由专人处理投诉工作,跟踪处理结果,接受金融消费者的监督。
(四)强化投诉源头治理
明确和落实投诉机制中相关责任人的职责,并对投诉处理结果进行跟踪管理。建立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台账,定期或不定期分析投诉产品和服务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从管理制度、运营机制、操作流程、协议文本等层面予以改进,切实提升金融消费者服务满意度。
(五)定期分析投诉情况
每半年分析全社投诉情况,对因服务不到位引发投诉的典型案例进行逐户分析,对有责投诉责任人员进行通报,引以为鉴,切实提高员工服务水平。全年未出现侵害金融消费者基本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及违规行为,未发生负面舆情和重大突发事件。
(六)推进多元纠纷化解
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引导消费者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促进矛盾纠纷化解。为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我社制定了《华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华农信[2024]143号),对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相关部门职责、基本原则、工作流程等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我社充分运用多元解纷机制化解纠纷并取得成效,调解数量比上一年度有所提升:2024年累计调解59件,比上年增加36件,涉及合同金额1125.76万元,比去年增加371.21万元。
(七)加强员工服务培训
加强与业务主管条线部门协作,对常见高发的投诉难点进行分析,开展投诉处理技巧培训,切实提高网点投诉处置能力。对全辖员工进行文优服务培训,通过实时实地或监控回放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消保知识培训和测试,提高员工服务水平、服务态度。
(八)加强“不良代理投诉”等教育宣传
多渠道多形式向广大金融消费者普及金融知识,提示金融风险,倡导诚信申贷、理性消费、理性维权,营造严厉打击不良代理、不法中介投诉举报的氛围,推进诚信文化建设。
二、投诉受理基本情况
2024年本联社累计受理新增消费者投诉工单17件,其中同一客户就同一诉求重复投诉5单,通过12345热线投诉并在规定时限内撤诉2件,通过省联社96336客服热线投诉并在规定时限内撤诉1件,实际新增有效投诉9件。其中,市政12345平台转办3件,监管12378转办投诉4件,消保中心968133转办投诉2件,人行12363转办投诉0件。2024然后我社接到投诉后,积极与客户交流沟通,及时妥善处理。
投诉渠道分布(单位:件)
(一)联社及各网点被投诉情况
从联社各网点被投诉情况来看,总投诉量最多的是丰山社及下坂分社(有效投诉件分别为2件),其次是联社、营业部、华丰社、仙都社、沙建分社(有效投诉件分别为1件),其他10个网点为零投诉网点。各网点具体情况如下:
联社及各网点被投诉情况 | ||||
序号 | 网点名称 | 有效投诉(件) | 重复投诉工单(单) | 已撤诉工单(单) |
1 | 丰山社 | 2 | 0 | 0 |
2 | 玉兰分社 | 0 | 0 | 0 |
3 | 沙建社 | 0 | 0 | 0 |
4 | 上坪分社 | 0 | 0 | 0 |
5 | 沙建分社 | 1 | 1 | 1 |
6 | 新圩社 | 0 | 0 | 0 |
7 | 下坂分社 | 2 | 0 | 0 |
8 | 高车分社 | 0 | 0 | 0 |
9 | 高安社 | 0 | 0 | 0 |
10 | 马坑分社 | 0 | 0 | 0 |
11 | 仙都社 | 1 | 0 | 1 |
12 | 上苑分社 | 0 | 0 | 0 |
13 | 良村分社 | 0 | 0 | 0 |
14 | 华丰社 | 1 | 4 | 0 |
15 | 营业部 | 1 | 0 | 1 |
16 | 湖林社 | 0 | 0 | 0 |
17 | 联社 | 1 | 0 | 0 |
合计 | 9 | 5 | 3 |
三、投诉业务类别分析
2024年投诉涉及业务类别:债务催收3件(其中一件为担保人催收),人民币储蓄业务3件(存款1件,取款2件),贷款业务1件,账户管控1件,其他投诉2件。客户投诉较多的业务为债务催收及人民币储蓄业务投诉,占比均为33.33%,主要业务投诉分析如下:
(一)债务催收投诉分析
2024年度本联社债务催收投诉3件,主要涉及贷款、信用卡及担保人催收。贷款投诉主要是客户未及时向法院领取结案证明,客户认为未结案而不满引发投诉;信用卡债务催收投诉是由于客户未按时归还信用卡逾期账单,其母亲替其归还,客户误以为是我社向其母亲催收引发投诉;担保人催收投诉是由于贷款逾期后网点对借款人及担保人进行催收,借款人要求不对其担保人进行催收等不合理诉求。
(二)人民币储蓄业务(存取款)投诉分析
2024年人民币储蓄业务(存取款)类投诉3起(其中取款2件,存款1件)。取款投诉主要原因:一是客户在网点办理取款由于排队等待而引发投诉,后经网点人员回访及解释,投诉人表示理解并撤回投诉;二是客户持其父亲“凭有效证件支取”的定期一本通存折至非开户网点办理定期支取业务,由于系统不支持“凭有效证件支取”存折非开户网点支取,柜面人员告知其到开户网点办理,客户不听解释,遂投诉至12345平台,系无理投诉。存款投诉主要原因:客户在CRS自助机具存款,怀疑机具设备出现故障,未退回其多放入的钞币,网点经清机核对,箱钞账实相符并让客户查看视频监控,但客户仍觉得存在误差,遂投诉至12345平台。接到投诉后,联社部门再次查看监控录像,CRS自助机具及网点清钞流程均合规,未发现问题,我社及时将情况反馈客户并做好沟通解释,客户表示理解。
(三)贷款业务投诉分析
2024年联社贷款业务类投诉1件,主要涉贷款计息等业务。主要是因贷款计息引起的投诉,主要是因贷款逾期后产生罚息,客户认为贷款利率较高产生的利率定价异议,企图通过内外部重复投诉对我社施压,来满足其减免正常利息的不合理诉求。
(四)账户管控投诉分析
2024年借记卡业务类投诉1件,该类投诉主要原因是我联社根据国家公安部发布关于“断卡”行动要求,对涉及的客户账户实行惩戒措施即暂停该账户非柜面业务,客户不理解而投诉。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优化投诉处理流程。完善投诉处理机制,确保投诉在规定时间内高效处理,提升客户满意度,同时,加强投诉数据的分析和运用,从根源上解决重复投诉问题。
(二)加强员工培训与辅导。定期开展员工技能培训,组织员工深入学习产品知识及操作规程,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利用晨会、例会等契机,加强学习,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持续增强员工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培养员工换位思考的能力,提升沟通技巧,强化服务意识。
(三)强化金融知识普及与信息披露。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开展金融知识教育宣传活动,加大对“黑灰中介”的打击力度,深入剖析社会上非法“代理维权”现象,通过常态化案例宣讲、知识问答、互动游戏等寓教于乐的方式,向客户提示不良代理维权的虚假性和危害性,引导客户依法理性开展金融投资和维护自身权益,提升消费者的金融素养,帮助其更好地理解金融产品和服务。
加强服务信息公示,严格按照公示的服务收费项目进行收费,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产品和服务中与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信息,如利率、违约责任等关键内容。完善宣传的事前审查、事中管控、事后监督全流程机制,从源头上减少投诉,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推进多元化解机制。鼓励和支持各部门、各网点积极参与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主动运用和解、调解等多元化解机制,强化“能调尽调”的意识。在处理客户投诉时,进行有效沟通协商,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为客户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快速解决客户诉求,及时化解纠纷和矛盾,提高客户满意度。
华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