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关于我们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招标公告

文章作者:惠安联社02文章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2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台商投资区信用社及锦田分社营业场所及自助银行区室内装修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工程建设地点:惠安县
    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分为个标段招标第一标段为:泉州台商投资区信用社营业场所及自助银行区室内装修工程;该标段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417137.00第二标段为:锦田分社营业场所及自助银行区室内装饰工程;该标段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268954.00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第一标段为:泉州台商投资区信用社营业场所及自助银行区室内装修工程,具体以清单控制价为准,以图纸为依据;第二标段为:锦田分社营业场所及自助银行区室内装饰工程。具体以清单控制价为准,以图纸为依据

    1.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第一标段泉州台商投资区信用社营业场所及自助银行区室内装修工程招标控制价为2417137.00第二标段锦田分社营业场所及自助银行区室内装饰工程目招标控制价为1268954.00 
    3. 工期要求:第一标段工期 90个日历天;第期为90个日历天 
    4. 标段划分(如果有):个标段, 第一标段为:泉州台商投资区信用社营业场所及自助银行区室内装修工程第二标段为:锦田分社营业场所及自助银行区室内装饰工程
    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若投标人借用资质给他人投标的或中标后违法分包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

3.3.已中标惠安联社的任一项目的投标单位,在施工合同期内未经验收合格者,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若中标后,有发现违背者,按废标处理并没收保证金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3.5.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每个标段“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2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近三年装修过两个银行网点装修装饰工程,装修工程项目的业绩已竣工验收合格(其中第一标段合同金额至少有一个业绩应达到150万元及以上第二标段合同金额至少有一个业绩应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验收报告及本项目往来发票等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原件需带到现场备查,若施工合同、验收报告及本项目往来发票等证明材料未能满足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则其业绩不计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2无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若被纳入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的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其被限制生产经营活动期间,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4)投标人不得有重大诉讼案件及被执行人情况;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书面说明,格式自拟),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页面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82日至202489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北京时间,下同)采用网上报名的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附件1”写明后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469606911@qq.com)招标资料每份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1.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1.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 8  22

 9 :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到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金崎路216号星荟广场303室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其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官网(http://www.fjnx.com.cn/hanls/index/index.html)“惠安农村信用社”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城镇建设南街555号,邮编:362100

电子邮箱:  / 

电话:18859951115,传真:/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邮编:350003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7677863,传真:0591-87677861

联系人:吴沣、邱云锦、游秀敏、谢绍当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审计部

地址:泉州市惠安县螺城镇建设南街555号

联系电话: 0595-87393115

购买招标文件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帐户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号: 3510 0801 0018 1500 09287 

附件1:

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项目名称                                                        

投标人公司名称:                               (盖章)                                                                       

联系人:           邮箱                所投标段                           

 机:           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