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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中街、屿头分社营业场所及自助银行区室内装饰工程及惠安县社保综合服务中心室内装修工程招标的公告

文章作者:惠安联社02文章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0日

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招标人)的委托对中街、屿头分社营业场所及自助银行区室内装饰工程及惠安县社保综合服务中心室内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Y2024120

2.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街、屿头分社营业场所及自助银行区室内装饰工程及惠安县社保综合服务中心室内装修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人为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3.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3.1.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惠安县

3.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分为个标段招标,第一标段中街分社营业场所及自助银行区室内装饰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331457 ;第二标段:屿头分社营业场所及自助银行区室内装饰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253346元标段:惠安县社保综合服务中心室内装修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817366元

3.3招标范围和内容:

  1. 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第一标段中街分社营业场所及自助银行区室内装饰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331457 ;第二标段:屿头分社营业场所及自助银行区室内装饰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253346元标段:惠安县社保综合服务中心室内装修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817366元

3.5.工期要求:第一标段中街分社工期80个日历天;第标段屿头分社期为80个日历天标段社会保险中心期为90个日历天

3.6.标段划分:个标段, 第一标段:中街分社营业场所及自助银行区室内装饰工程;第二标段:屿头分社营业场所及自助银行区室内装饰工程;标段:惠安县社保综合服务中心室内装修工程

3.7.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2若投标人借用资质给他人投标的或中标后违法分包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

4.3.已中标惠安联社的任一项目的投标单位,在施工合同期内未经验收合格者,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若中标后,有发现违背者,按废标处理并没收保证金。

4.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4.7.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近三年装修过两个银行网点装修装饰工程(需包含现金柜台内部装修),装修工程项目的业绩已竣工验收合格其中一个项目合同金额应达到壹佰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施工图纸、预算书、验收报告及本项目往来发票等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原件需带到现场备查。若施工合同、施工图纸、预算书、验收报告及本项目往来发票等证明材料未能满足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则其业绩不计

4.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4.9.其他资格要求:

4.9.1无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若被纳入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的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其被限制生产经营活动期间,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9.2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

4.9.3投标人不得有重大诉讼案件及被执行人情况;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书面说明,格式自拟),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页面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9.4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210830分至202408271730分前到 惠安县螺阳镇惠安建筑业发展中心1号楼705室 招标代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报名费200元,售后不退。(报名联系方式:小曾15159858776)。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万元人民币可同时投3个标段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及时间以现金形式在开标会现场缴纳投标人自备信封密封,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自动弃权

8.投标文件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09110930(北京时间)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惠安县螺阳镇惠安建筑业发展中心1号楼705室,逾期将不予接受。

8.2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示本项目“工程交易登记”原件,未出示“工程交易登记”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3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进行核验。若上述人员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按要求出具以上完整证件、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补充通知、答疑、澄清等文件,均通过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官网(http://www.fjnx.com.cn/hanls/index/index.html)“惠安农村信用社”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址:泉州市惠安县螺城镇建设南街555号  

电子邮箱:/

电话:18859951115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安县螺阳镇惠安建筑业发展中心1号楼705室

电子邮箱:  qzcxzj@126.com 

电话:15159858776 

联系人:小曾 

11.监管部门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审计部

地址:泉州市惠安县螺城镇建设南街555号

联系电话: 0595-87393115

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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