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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建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报告

文章作者:建阳联社01文章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4日

南平市建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报告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第五十六条之规定: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在公司网站中披露关联交易信息,在公司年报中披露当年关联交易的总体情况。按照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需逐笔报告的关联交易应当在签订交易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逐笔披露,一般关联交易应在每季度结束后30日内按交易类型合并披露。现将福建省建阳东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福建省建阳东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因公司资金周转需要,申请保证贷款990万元,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2.关联交易类型该关联交易属于授信类关联交易。

3.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我福建省建阳东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发放保证贷款990万元,由南平市建阳林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

二、交易对手情况

1.关联法人名称:福建省建阳东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经营范围:绿化苗、造林苗、园林工具、园林养护品零售兼批发;园林设计、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法定代表人:刘闽吉

5.注册地:南平市建阳区水吉镇宣政路46号

6.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7.关联关系说明:福建省建阳东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与我社法人监事南平市建阳区展旺工业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我社关联法人)互为关联人,股东均为福建建达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4315751511R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该笔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本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中保证贷款执行利率4.5%执行,该利率针对含关联人在内的所有客户,对非关联人无排他性。该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及本同类产品定价的相关管理制度。交易审批过程中无利害关系人参与,流程既符合本内部控制制度要求,亦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及本关联交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关联交易的金额及比例

次关联交易金额为990万元,占本2024年二季末资本净额的0.95%与关联方福建省闽北林产工贸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抵押贷款960万元福建建达集团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保证贷款500万元,合并计算后金额2450万元,占本2024年二季末资本净额的2.34%。符合“银行机构对单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0%;银行机构对单个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合计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5%”之规定。

五、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于2024年6月25日经第五届理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第五届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潭信联理第五届14次10号),同意发放福建省建阳东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保证贷款990万元。

六、其他披露事项

               南平市建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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