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阳农信联社2024年第四季度交联交易情况披露报告
文章作者:建阳联社01文章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4日
南平市建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4年
四季度关联交易情况披露报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2年1号)的有关规定,南平市建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本社”)对本社2024年度四季度关联交易的情况披露如下:
一、内部管理
本社开展关联交易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规定,遵循诚实信用、公开公允、穿透识别、结构清晰的原则,由理事会设立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负责关联交易管理、审查和风险控制,理事会对关联交易管理承担最终责任。
二、范围界定
本社关联方范围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五条至第八条相关规定进行确认。
本社关联交易范围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至第十六条相关规定进行确认。
三、关联交易总体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社全部关联方授信余额4248.25万元,资本净额104783.60万元,关联方授信余额占资本净额的比例4.05%,符合监管规定。
四、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社重大关联交易4户,授信余额2950万元,占资本净额比例为2.82%。
2024年四季度发生重大关联交易1笔,金额500万元。具体如下:
1.福建建达集团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因公司资金周转需要,申请无还本续贷保证贷款500万元,授信期限12个月,年利率4.5%,与关联方福建省闽北林产工贸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抵押贷款960万元,合并计算后金额1460万元,占本社三季末资本净额的1.40%,符合监管规定。
五、一般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社发生一般关联交易14笔,授信余额1298.25万元,均为授信类关联交易,占2024年9月末资本净额的比例为1.25%,符合监管规定。
六、其他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社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授信类型的关联交易,根据本社现行的授信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结合客户的评级和风险情况确定相应价格,以确保本社关联交易定价的合法性和公允性。本社暂未开展除授信以外的其他类型关联交易。
特此披露。
南平市建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