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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农商银行浯屿分理处室内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文章作者:龙海农商行01文章发布时间:2025年04月18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海农商银行浯屿分理处室内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龙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福建龙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单位福建华星建筑装饰广告有限公司、福建长艺建筑有限公司、福建省禹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灿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泷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昱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龙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祥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厦门泽金建设有限公司、福州木风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漳州市三盛装饰广告工程有限公司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龙海区;

2.2.工程建设规模:龙海农商银行浯屿分理处室内装修改造工程,预算审核价为915883元(含暂列金42000元),发包价为830067.87元(含暂列金4200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龙海农商银行浯屿分理处室内装修改造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可承担小型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300万元” (应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应符合福建省、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15883元(含暂列金420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最新的《银行安全防范》等相关规范的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应用、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的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信息登记(所有投标人须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②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自2021年12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函。③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筑函[2022]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④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 18日9时30分00秒至2025年5月9日9时30分00秒到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2号明发商业广场7幢2单元1107室、1108室)办理招标资料相关事宜,招标资料等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K=7%)。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  5月  9 日9时30 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小写:18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5月9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2号明发商业广场7幢2单元1107室、1108室。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福建省联社农信网龙海农商银行子网站( http://www.fjnx.com.cn/lhnx)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龙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龙海区石码镇港林路17号,邮编:363102

电子邮箱:/

电话:0596-6521280,传真:/

联系人: 苏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2号明发商业广场7幢2单元1107室、1108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hxgczjzz@163.com

电话:15659048815,传真:/

联系人: 小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