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徐家村分社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文章作者:闽侯联社02文章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6日
招标项目编号:福顺恒[2024]招字第A-05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徐家村分社装修工程已由 / 以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闽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闽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 ;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812130.4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闽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徐家村分社装修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招标控制价812130.4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招标控制价812130.4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12130.4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临时网点10个日历天内要完成;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颁布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须依据《装修工程最新规范》、《银行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1》和《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要求GA745-2017》开展营业网点装修建设施工;最终验收需通过公安机关验收合格(以颁发《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为准),如未通过验收,应及时整改直至验收通过,期间所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若与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合同金额≥本招标项目控制价的2/3(541420元),并经公安部门竣工验收合格的银行业网点装修工程。(“类似工程业绩”应附上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证明和公安部门验收证明(即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否则,其业绩不计。)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投标时若出现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按否决投标处理;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自2019年7月19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自2019年8月16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③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④根据闽侯农信相关会议研究,“福建华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闽侯农信发起的招标活动,该公司投标文件将被拒绝。⑤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 月6日至2024年9 月12日(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 14时30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前台处(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四楼)以记名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上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年9 月30日09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五层(福州市孟超肝胆医院正对面));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其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NewIndex/index.shtml)、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fjshzx.cn/)上发布、闽侯农信联社官网(http://www.fjnx.com.cn/mhls/index/index.html)。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入城路66号 ,邮编:350100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22982212,传真:/
联系人: 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5层,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7850812 ,传真:0591-83768486
联系人:吴铮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闽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审计部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入城路66号
联系电话:0591-2207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