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
文章作者:闽清联社01文章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闽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本社”)2023年第三季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如下:
一、至2023年第三季度末,本社认定的关联方共666人(其中法人关联方114人,自然人关联方552人)。存在关联交易154人,授信类交易金额4027.04万元,交易余额3695.62万元。其中:按关联方类型,法人关联方5人、余额1750万元,自然人关联方149人、余额1945.62万元;按关联交易类型,授信类交易余额为3695.62万元;按关联交易性质,无重大关联交易余额,一般关联交易余额3695.62万元。
二、本社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和公允原则,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
三、本社关联交易,无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交易活动。
四、本社没有向关联方发放无担保的贷款和以股权作质押的贷款。
五、本社的关联交易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特此报告。
闽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