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重大担保类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报告
文章作者:宁化联社02文章发布时间:2025年09月28日
宁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重大担保类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报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管理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
会2022年1号令)等有关规定,现将宁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我社”)重大担保类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我社于2024年9月23日与宁化县裕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开展担保合作,合作期限1年,核定担保额度1.2亿元。该企业于2024年11月26日变更股东,由原来的福建省宁化县城市经营有限公司变更为宁化县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宁化县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系我社法人理事,故宁化县裕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属我社关联法人。合同担保金额超过我社上季度末(2024年第3季度)资本净额的1%,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2〕1号)第十四条规定,该笔交易认定为重大关联交易,现将上述交易予以披露。
二、交易对手情况
宁化县裕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10日,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人代表曾运斌,地址:宁化县翠江镇南大街248号翠源大厦10楼,经营范围:为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粮食生产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的信贷提供担保业务;为其他涉农信贷提供担保业务等。
三、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合同担保金额为1.2亿元,超过我社上季度(2024年第3季度)资本净额的1%,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2〕1号)第十四条规定,该笔交易认定为重大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理事会决议情况
(一)该笔交易经我社审查并提交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最终报理事会表决。出席理事会人数共9人,1人因关联方贷款金额超过股金金额,表决权暂停行使,不参与本次表决,1人因与该关联交易有关联回避,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赞成票比例已达到三分之二以上,会议通过宁化县裕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办理重大担保类关联交易。
(二)该笔重大关联交易审查及决议程序合法,符合法
律法规要求,无相关利害关系人参与表决或决策。
五、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的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在提交理事会审议前已获得我社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事前认可,发表的意见如下:上述关联交易已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基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属于银行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符合关联交易管理的相关要求,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同意本关联交易,提交理事会批准后,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宁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