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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农商银行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文章作者:南平农商行01文章发布时间:2024年12月31日

各位股东:

根据工作需要经我行研究决定拟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2025年1月17日上午9:30,在本行十五楼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

二、参加人员

南平农商银行股东,邀请中国人民银行南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平监管分局、南平办事处等人员莅临会议。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南平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工作报告》(草案)

2.审议《南平农商银行第三届监事会工作报告》(草案)

3.审议《关于修订福建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草案)

4.审议《关于修订福建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草案)

5.审议《关于修订福建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草案)

6.审议《关于南平农商银行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办法的议案(草案)

7.审议《关于提名南平农商银行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草案)

8.审议《关于福建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选举办法的议案(草案)

9.审议《关于提名南平农商银行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草案)

10.投票表决以上议案并宣布结果;

11.选举南平农商银行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12.宣读《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南平农商银行新一届班子成员组成人选的推荐意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璟,联系电话:0599-8069017,传真:0599-8611200。

五、其他事项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受自然人股东委托出席的受托人,授权委托书应由本人签名并盖手印;参会时受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受法定代表人委托出席的受托人,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人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参会时受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通知

附件:股东会委托书

福建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