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联社临时信息披露报告
文章作者:浦城联社01文章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1日
各位股东:
根据《南平银保监分局关于汤勇明任职资格的批复》(南银保监复【2022】43号)文件精神,核准汤勇明同志任浦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理事长的任职资格,我社将监督汤勇明同志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特此报告。
浦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