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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吸收合并福建连城杭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临时信息披露报告

文章作者:上杭农商行02文章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现就福建上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杭农商银行”)吸收合并福建连城杭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城杭兴村镇银行”)事宜披露如下:

  经上杭农商银行及连城杭兴村镇银行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杭农商银行以收购并新设分支机构的方式吸收合并连城杭兴村镇银行。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连城杭兴村镇银行将注销法人资格,同时在原址改建成上杭农商银行连城支行,连城杭兴村镇银行的全部业务、财产、债权债务以及其他各项权利义务等均由上杭农商银行依法承继,上述吸收合并、法人解散、支行开业事项均已取得监管部门批复。

  以上披露客观、真实,请广大股东及利益相关者予以监督。

  特此报告。

  上杭农商银行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