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农商银行2025年第一季度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报告
文章作者:上杭农商行01文章发布时间:2025年04月18日
报告日期:2025年3月31日 报告期:2025年第一季度
一、报告目的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本行《上杭农商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的相关规定,本报告旨在披露本行在报告期内发生的所有关联交易情况,以提高透明度,加强风险管理,确保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和公平性。
二、关联交易概述
关联交易定义:本报告中的关联交易是指我行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利益转移事项。
关联方识别:本行定期梳理并确认关联方名单,包括法人关联方和自然人关联方,如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或组织。
三、关联方认定情况
我行遵照监管部门等监管法规,加强关联方名单管理主动性与前瞻性,及时梳理、动态更新,定期提交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建立和维护。通过关联方信息的及时梳理认定,进一步保证了关联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我行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关联方共670户(人),其中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133户,关联自然人537人。
四、关联交易具体情况
(一)授信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我行关联方的贷款(含贷记卡、同业、保函)132笔,关联交易余额17852.11万元。其中124笔、金额6070.62万元属于一般关联交易;另外8户、金额12087万元属于重大关联交易,占资本净额的4.15%。
(二)存款和其他类型关联交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我行存款和其他类型关联交易211笔,余额1610.70万元。
(三)重大关联交易具体情况
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我行重大关联交易8户、关联交易净额12087万元(均为我行主要股东上杭县兴诚实业有限公司的关联方),占本期末资本净额的4.15%。具体如下:
1.上杭客家开缘酒店有限公司余额1942万元,期限:2023年2月24日至2027年11月14日,用途:流动资金,该笔贷款占资本净额的0.67%;
2.福建上航大酒店有限公司在我行贷款余额3948万元,期限:2022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用途:无还本续贷(流动资金),该笔贷款占资本净额的1.36%;
3.上杭蛟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在我行贷款余额1976万元,期限:2023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3日,用途:流动资金,该户贷款占资本净额的0.68%;
4.上杭县富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在我行贷款余额978万元,期限:2024年2月7日至2027年2月7日,用途:流动资金,该笔贷款占资本净额的0.33%;
5.上杭县杭川市场发展有限公司在我行贷款余额297万元,期限:2023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10日,用途:流动资金,该笔贷款占资本净额的0.1%;
6.上杭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我行贷款余额989万元,期限:2024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13日,用途:流动资金,该笔贷款占资本净额的0.34%;
7.上杭县兴诚贸易有限公司在我行贷款余额978万元,期限:2023年12月28日至2025年12月28日,用途:流动资金,该笔贷款占资本净额的0.33%;
8.上杭县兴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在我行贷款余额979万元,期限:2023年12月29日至2025年12月28日,用途:流动资金,该笔贷款占资本净额的0.33%。
上述8户重大关联交易已在我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将其在我行的贷款列入我行重大关联交易。一般关联交易按我行内部授权程序审批,并向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报备。关联交易以不优于一般客户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五、监管规定执行情况
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我行资本净额为291105.48万元,按照监管部门规定:商业银行对一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10%,我行最大一个关联方授信占比1.36%;商业银行对一个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总数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15%,我行最大一个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在集团客户占比4.15%;商业银行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50%,我行关联交易与资本净额占比仅为6.13%。报告期内,我行关联交易指标符合监管部门的监管规定。
六、结论与展望
报告期内,本行关联交易管理规范、合规,未发现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未来,本行将继续加强关联交易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福建上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