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农商银行关于一信(福建)工贸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存续期间利率调整的信息披露
文章作者:沙县农商行01文章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4日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沙县农商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版)》相关规定,现将福建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与一信(福建)工贸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存续期间发生利率调整的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一信(福建)工贸有限公司是本行主要股东一信(福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44%股权)的关联方,同属实际控制人罗兴禄控制。一信(福建)工贸有限公司贷款1970万元属重大关联交易,于2023年6月15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贷款合同期限为2023年8月14日至2026年8月13日,受当前经济下行,企业实控人经营遇到困难,收入下降,月还贷压力较大,向我行申请贷款利率重定价,予以适当降低利率以减轻还款压力。
二、定价政策
为了支持经济持续回升,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支持经济发展,受市场供需变化等因素影响,近年来LPR利率呈现持续下降趋势。参考市场贷款利率报价水平,并结合供需关系及客户风险等方面因素,对该笔贷款进行重定价为5.85%【五年以上LPR(3.85%)加点200个BP】,高于市场平均利率及我行同类产品平均利率,定价不存在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情形。
三、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2024年11月06日,经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全体表决通过该笔重大关联交易存续期间利率调整的议案。2024年11月06日董事会第三届会议审议通过了《沙县农商银行关于一信(福建)工贸有限责任公司1970万元贷款利率重定价的议案》,同意对其贷款1970万元予以利率重定价,由原定利率7.7%重定价为5.85%,期限23个月(至贷款到期日)。
四、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审阅了《沙县农商银行关于一信(福建)工贸有限责任公司1970万元贷款利率重定价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内部制度要求,本着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对该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书,对该议案表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