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季度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文章作者:沙县农商行01文章发布时间:2025年07月11日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沙县农商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版)》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第二季度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季度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授信类关联交易授信余额894.29万元,用信余额708.03万元 。其中重大关联交易1笔,授信余额278万元,用信余额278万元;一般关联交易44笔,授信余额616.29万元,用信余额430.03万元。
存款和其他类型关联交易均为关联自然人定期存款一般关联交易,关联自然人单笔交易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定期存款交易余额898.88万元。
以上关联交易视同一般客户定价处理,不存在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二、关联交易新增情况
本季度新发生授信类关联交易1笔,关联交易授信余额55万元;新发生单笔交易50万元及以上的存款类关联交易1笔,关联交易金额66万元;以上关联交易均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三、关联交易相应监管比例执行情况
我行上季度资本净额为109191.64万元,本季度我行与单个关联方之间授信余额最大的为330.8万元,占本行资本净额0.30%;与单个关联法人所在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最大的为330.8万元,占本行资本净额0.30%;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的0.82%;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银行机构对单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0%。银行机构对单个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合计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5%。银行机构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50%”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