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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网点保安服务外包项目投标邀请

文章作者:霞浦联社01文章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8日

投标邀请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 霞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网点保安服务外包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2025-NDCG008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①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投标人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由投标人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本采购包为服务类采购包,采购标的保安服务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特定资格

①投标人须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该证书复印件,未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注: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投标人须按本项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补充说明

1)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的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可以为“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2)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开户银行许可证的,无需再提交开户银行许可证。本招标文件若有与此处补充说明不同的,以此处的要求为准。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5329日至202547 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6.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期限内,供应商选择以下任一方式进行办理报名手续:1.现场报名:将《领取文件登记表》填写清楚加盖公章递交至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将《领取文件登记表》填写清楚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1073126382@qq.com),并联系项目经办小倪0593-2971077办理报名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领取文件登记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报名公司名称(盖章):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1  

手机:                   电话:                  

报名时间:

6.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7、投标截止

7.1、投标截止时间:20254 1809:30(北京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7.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418 09:30(北京时间)地址: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9、公告期限

9.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9.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10、采购人:霞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址:宁德市霞浦县赤岸大道11

 邮编:355100

 联系人:郜先生

 联系电话:13073923073

11、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5

   邮编:355100

    联系人:小倪

          联系电话:0593-2971077

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 霞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开户银行:霞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银行账号:9060403000126211300008。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3、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分前到文件中所指定的帐号,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保证金到帐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或提交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1672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1672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4200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保安服务

2

21672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