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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农信联社关于落实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提供相关服务的公告

文章作者:霞浦联社01文章发布时间:2026年01月27日

        尊敬的客户: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力提振消费、扩大内需,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金〔2026〕1号),我县联社自2026年1月1日起,按照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为符合通知要求的个人消费贷款客户和信用卡账单分期客户提供服务。

       在办理个人消费贷款和信用卡账单分期贴息业务过程中,我县联社不会委托任何第三方办理,不额外收取服务费用,请广大客户谨防各种形式的诈骗,保护个人信息及财产安全。具体事宜将及时在我县联社官微、官网、营业网点等渠道发布,敬请留意。

      特此公告。

      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给予我县联社的大力支持!

霞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