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单质押贷款

文章作者:管理员文章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6日

【产品介绍】

仓单质押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以其自身合法持有的仓单作为质押物的贷款。

【适用对象】

依法持有有价值的货物,符合贷款条件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贷款期限】

根据借款人的资金周转情况和质物保质期合理确定,最长不超过1年。

【贷款额度】

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情况、拟质押的货物价值及可变现情况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可达质押物评估价值的50%,如为易保管、易变现且流通量大的大宗商品,最高可达70%。

【贷款条件】

1、借款申请人资信状况良好,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具备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 

2、仓单所有权和处分权明确且无争议,仓单项下的仓储货物规格明确,便于计量,且适用广泛、易于处置、性质稳定;

3、我行(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资料】

1、借款申请书;

2、借款人(自然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3、借款人(企业)须提供已办理年检手续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贷款卡,以及公司章程、财务报表、纳税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等;

4、拟作质押的仓单相关证明材料;

5、我行(社)规定的其他材料。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办理要求以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当地营业网点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