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质押贷款

文章作者:管理员文章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6日

【产品介绍】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以出质人合法拥有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的贷款。

【适用对象】

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贷款额度】

质押率一般不超过50%,经我行(社)特别批准后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得超过80%

【贷款条件】

1、借款申请人资信状况良好,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正常,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具备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

2、拟质押的应收账款已经现实产生,并经付款方认可,应收账款权属清楚,没有瑕疵。同时应收账款尚未到期,且到期日不得晚于所担保债务的到期日,应收账款的到期期限不超过6个月。

3、我行(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资料】

1、借款申请书;

2、借款人(自然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3、借款人(企业)须提供已办理年检手续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贷款卡,以及公司章程、财务报表、纳税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和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出具的为贷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函等;

4、拟质押的应收账款相关材料;

5、我行(社)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办理要求以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当地营业网点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