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贷款

文章作者:管理员文章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6日

【产品介绍】

股权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自身或他人合法持有的股权作为质押物,向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申请获得的贷款。

【适用对象】

符合贷款条件并能够提供本人或他人股权作为质物的自然人、企事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与生产周期、用途相匹配,最长(含展期)不得超过出质股权所属公司营业执照确定的经营期限。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不得超过经贷款人确认的股权价值的50%。

【贷款条件】

1、借款申请人资信状况良好,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具备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 

2、用于质押的股权可以流通,同时是未设立质押或有效质押已解除,出质人对股权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与处分权;

3、我行(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资料】

1、借款申请书;

2、借款人(自然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3、借款人(企业)须提供已办理年检手续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贷款卡,以及公司章程、财务报表、纳税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和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出具的为贷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函等;

4、拟质押的股权相关证明材料;

5、我行(社)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办理要求以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当地营业网点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