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联保贷款

文章作者:管理员文章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6日

【产品介绍】

小企业联保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向小微企业发放的,小微企业自愿组成联保小组,联保小组成员之间互相担保,承诺在联保小组任一成员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时,其他成员按联保贷款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贷款,包括一般联保贷款和特殊联保贷款。

【适用对象】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小型或微型企业标准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业务特点】

1、自愿组合、多户联保。有借款需求的3-10户非关联企业,在相互了解、相互信任基础上,自愿组成联保小组。

2、互相监督、责任连带。联保小组成员应遵守“自愿组合、诚实守信、风险共担”原则,对联保小组内其他成员联保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互相监督按期还款。

3、手续简便、快速审批。贷款申请手续简便、易操作,审批流程短,贷款迅速。

【贷款条件】

1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

2、联保小组各成员遵守联保协议且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信用等级达BBB级(含)以上;

3、借款计划、借款用途明确、合法且不得超出其经营范围;

4、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特殊行业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取得批准文件;

5、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

6、联保小组成员数量原则上不得少于5户,最低不得少于3户;

7、联保小组成员之间不得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或同一集团下的关联企业;

8、联保小组各成员的资产负债率低于70%;

9、在我行(社)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自愿接受信贷及结算的监督检查;

10、我行(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资料

1、借款申请书;

2、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特许经营批文、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贷款卡、验资报告;

3、经工商部门或相关部门确认或我行(社)核实的公司章程、联营协议、合作合同;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5、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贷款和同意担保的有关决议、授权书;

6、前三个年度财务报表和近三个月财务报表,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报表和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

7、我行(社)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办理要求以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当地营业网点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