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

文章作者:管理员文章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6日

【产品介绍】

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以海域使用权作为抵押物的贷款。海域使用权包括:已登记的海域及其范围内附着的围着物等不动产在审批期限内享有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适用对象】

符合贷款条件的自然人、企事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所抵押海域使用权评估价值的40%,经我行(社)审批后,最高不超过60%

【贷款期限】

根据借款用途、海域使用权的使用期限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一般为一年以内,最长不超过三年。

【贷款条件】

1、资信良好,遵纪守法,信用状况良好;

2、第一还款来源充足;

3、提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人或第三人的海域使用权作为抵押物;

4、我行(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资料】

1、借款申请书;

2、借款人(自然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3、借款人(企业)须提供已办理年检手续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贷款卡,以及公司章程、财务报表、纳税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和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出具的为贷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函等;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的且在年检有效期内的海域使用权证及相关资料;

5、我行(社)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办理要求以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当地营业网点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