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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险制度,给您的存款上把锁

文章作者:谢碧莲文章发布时间:2015年07月31日

近年来,随着利率市场化的不断推进,存贷利差不断缩小,互联网与传统银行的竟争不断加剧,传统银行业利润增长逐渐放缓。银行业已经不再是香馍馍,摇钱树。部份经营不佳,管理不善,效益不高的银行,已经面临倒闭破产的风险。利率市场化后必然会倒闭一些银行,这绝非是耸人听闻,银行倒闭,在国外比比皆是。

大家不禁会问:银行倒闭,那我们的存款怎么办?难道也随着银行的倒闭灰飞烟灭了吗?那谁还敢把钱存银行啊?其实不然,国务院已于2015年5月1日颁布了《存款保险条例》。该条例有助于保障储户的存款安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提高金融体系的稳定性。

所谓的存款保险制度就是指,由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按辖内存款一定比例缴纳保险费,当存款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份或全部存款。简单来说,就是银行为储户的存款投保(保费由银行支付),假如银行倒闭,储户的存款由保险机构代为支付。目前规定的偿付最高限额是50万元。如果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超出最高偿付限额部份,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各存款机构缴纳的保险费由中国人民银行代为管理,如果存款机构经营不佳被托管或撤销,依法清算的,人民银行将会在七个工作日内对存款人足额偿付,确实保护存款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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