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文章作者:云霄联社02文章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9日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第五十六条之规定: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在公司网站中披露关联交易信息,在公司年报中披露当年关联交易的总体情况。按照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需逐笔报告的关联交易应当在签订交易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逐笔披露,一般关联交易应在每季度结束后30日内按交易类型合并披露。现将福建豪锦化妆品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福建豪锦化妆品有限公司因公司资金周转需要,申请无还本续贷贷款1700万元,占本联社2023年第四季度末资本净额(102627.59万元)的1.66%,超过1%,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2.关联交易类型。该关联交易属于授信类关联交易。
3.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我联社向福建豪锦化妆品有限公司发放无还本续贷贷款1700万元,以抵押的方式办理。
二、交易对手情况
1.关联法人名称:福建豪锦化妆品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经营范围:生产、销售一般液态单元(护发清洁类、护肤水类、啫喱类)、膏霜乳液单元(护肤清洁类、发用类)、粉单元、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蜡基单元、牙膏单元、香皂、湿纸巾、纸尿裤、清洁类;自营和代理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涉及前置许可审批项目、国家限制经营及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法定代表人:方锦明。
5.注册地:福建省云霄县莆美镇前涂村456号。
6.注册资本:5400万元人民币。
7.关联关系说明:福建豪锦化妆品有限公司、云霄县钢固建材有限公司与我联社法人股东(持股超5%)漳州市豪迪玩具有限公司列入我联社关联方名录,控股股东均为方锦明。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225532104542。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该笔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本联社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中抵押贷款执行利率3.95%执行,该利率针对含关联人在内的所有客户,对非关联人无排他性。该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及本联社同类产品定价的相关管理制度。交易审批过程中无利害关系人参与,流程既符合本联社内部控制制度要求,亦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及本联社关联交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关联交易的金额及比例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1700万元,占本联社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66%;福建豪锦化妆品有限公司及关联企业在我联社已取得贷款授信为3680万元,占本联社上季末资本净额的3.59%。符合“银行机构对单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0%;银行机构对单个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合计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5%”之规定。
五、理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于2024年3月28日经本联社董事会下设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4年第1次会议审议同意,并于2024年3月29日经本联社第六届理事会表决同意。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无。
七、其他事项
无。
云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