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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4年第二季度关联交易情况披露报告

文章作者:政和联社01文章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5日

政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4年第季度关联交易情况披露报告

政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我社)积极贯彻落实《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我社《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内外部规定,及时收集并主动核查关联方信息,严格执行关联交易事项审批流程,加强关联交易日常监控,确保关联交易管理机制持续有效运行。现将2024年第季度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我社严格落实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一般关联交易经有权审批人审批后,及时向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报备,重大关联交易经由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理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交易制度执行情况

(一)关联方认定情况

我社遵照监管法规,加强关联方名单管理主动性与前瞻性,及时梳理、动态更新。通过关联方信息的及时梳理认定,进一步保证了关联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截至2024季度末,我社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关联方共138户(人),其中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11户,关联自然人127人。

(二)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报告期内,我社关联交易均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我社股东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的相关要求,不影响我社独立性,不会对我社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三)严格授信集中度管控,防范集中度风险

 我社严格落实监管部门关于关联交易集中度管控要求,严格控制对单一关联方、关联方所在集团、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超过我社资本净额的10%、15%、50%,切实防范关联方信用风险过度集聚,严守监管底线。报告期内,我社关联集中度均符合监管要求。

(四)严格履行披露义务,保障股东知情权

报告期内,我社严格遵循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通过年报、临时公告等,详尽披露关联交易情况,切实保障了我社股东对关联交易的知情权,维护了股东合法权益。

(五)做好统计工作,及时报送监管部门

我社持续监测关联交易情况,定期报送关联交易相关数据。每季度统计分析我社所有授信类和非授信类关联交易的实施情况,及时、准确地向监管部门报送《G15最大十家关联方关联交易情况表》,并于关联交易监管系统中报送关联交易季度报表,确保各项关联交易合规开展。

三、关联交易具体情况

  (一)关联交易总体情况

  截止20246月末,社全部关联方授信金额3411.20万元,资本净额54861.59万元,关联方授信金额占资本净额的比例6.22%,符合监管规定。

  (二)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20246月30日,我社重大关联交易3户,授信金额2818万元,占资本净额比例为5.14%。2024季度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三)一般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20246月30,我社一般关联交易52户,授信593.20万元。

特此披露。

                         政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4年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