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文章作者:漳平农商行01文章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4日
福建漳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建漳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个支行网点(菁城支行、和平支行、象湖支行、麦园支行、少海支行、永福支行)技防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金业漳采字(2024)024号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无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7.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其他资格要求 |
|
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9.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8月14日起至2024年9月2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福建金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漳平市菁城街道和平中路497号(福址阁公园旁)金业建设401-402室]获取文件,资料费300元,如需邮寄另加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如以转账方式报名的须附上汇款凭证,未提供不给予受理。未购买或逾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福建金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漳平市菁城街道和平中路497号(福址阁公园旁)金业建设408室];2024年9月3日 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代理机构将在截止时间前半个小时开始签收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公告期限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福建漳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fjnx.com.cn/zhpnsh)、福建金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pjyjs.com/)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招标文件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20个日历日。
采购人:福建漳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漳平市桂林街道桂林路59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507526172
代理机构:福建金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漳平市菁城街道和平中路497号(福址阁公园旁)金业建设401-408室
联 系 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0597-7533919
附1: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各支行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投标保证金 |
1 | 1-1 | 菁城支行 | 278558 |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0000元 |
1-2 | 和平支行 | 349497 | ||
1-3 | 象湖支行 | 359108 | ||
1-4 | 麦元支行 | 367498 | ||
1-5 | 少海支行 | 311596 | ||
1-6 | 永福支行 | 334054 | ||
合计: | 200031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