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及申请流程
文章作者:周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文章发布时间:2022年02月07日
周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及申请流程 | |||||
认定依据 |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银保监会《S63 大中小微型企业贷款情况表填报说明》等文件规定。 | ||||
认定标准(认定条件) | 所有对公客户符合认定依据中小微企业标准规定的,认定为小微企业;对于确实无法准确界定是否为小微企业的,按照“应降尽降”原则,以小微企业优惠价格标准享受降费政策。 | ||||
适用客户群体 | 非贷款类客户 | ||||
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 客户类型 | 材料说明 | 核验方式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个体工商户 | 基本信息证明材料 | 人工核验 | ||
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 | 企业类 | 基本信息及客户所属行业证明材料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最近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提交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相关资料 | 最近年度小微企业的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证明或材料 | ||||
最近年度末的从业人员数证明材料 | 最近年度小微企业的从业人员数证明或材料 | ||||
其他佐证(如企查查中显示的企业划型) | 其他小微企业的证明或材料 | ||||
办理流程(附流程图) | 详见表格后图 | ||||
办理时限 | 3个工作日 | ||||
办理时间 | 以各网点对公柜台营业时间为准 | ||||
办理网点 | 周宁联社各营业网点 | ||||
咨询电话 | 客服热线:96336,联社咨询专线:0593-5629236 |